- 孔凡
- 杨律师,您好,我是孔凡,再问:我在B厂上班,B厂改制,条件是调动工作、招工人员、毕业分配和退伍军人的职工才有改制经济补偿费(基数5000元+工龄1000元/年)。签着合同不属于上述条件的职工都没有这笔改制补偿费。因我的招工手续办到《招工审批表》前两项(B厂和主管部门)均盖了章,最后因没有第三项(劳动人才中心)的章而视我的招工关系没办完,故关系还不在B厂,所以我的身份不是国有身份。因此没有我的改制补偿金(必须要国有身份的职工才有改制补偿金)。04年12月劳动仲裁败诉,05年1月13日已在法院开庭审理未果。恳请杨律师帮助。感谢。
- 2005年0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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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
- 律师认为应当有的
- 2005年01月24日